最高可获1万元救助金!“生命之光”大病救助项目在我市启动
2019-03-28 16:00
“生命之光”慈善项目从今年3月15日起执行,至9月15日截止。

常德融媒讯(记者 林毅 通讯员 张蛟)3月28日,记者从常德市民政局慈善办获悉,为充分发挥慈善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作用,切实帮助解决困难群众因病致贫返贫的问题,省慈善总会决定针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展“生命之光”大病救助慈善项目,我市符合条件的患者最高可获得1万元的大病救助金。

据了解,“生命之光”慈善项目的救助对象为:经卫生计生、扶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患大病需住院治疗的患者,在获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后,住院费用支出仍有较大困难的个人。获助患者住院首诊在基层,并要严格规范诊疗流程。

“生命之光”的项目救助对象可通过两种方式进行申报,一是完成轻松筹个人筹款的农村建档立卡患者,由志愿服务站报至市州慈善会汇总后提交省慈善总会。二是直接通过各县市区慈善会报至市州慈善会汇总后提交省慈善总会。各县市区慈善会对“生命之光”项目材料进行审查,签署意见后于每月15号前统一上报市州慈善会。各市州慈善会对县市区申报资料进行复核审查,确定救助金额后于每月20 号前统一上报省慈善总会,总会审批后每月底统一发放救助金。

项目从今年3月15日起执行,至9月15日截止。救助对象住院医疗费用在已获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后,在个人负担的住院医疗费用设置起付线,起付线为4000元(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不设起付线),起付线以上部分慈善医疗救助30%,救助最高限额不超过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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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祝嘉锶

二审:黎自来 三审:姚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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