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狗事”说文明,看咱的话如何以理服人?
2019-08-21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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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7月17日,《常德市文明养犬倡议书》发布。

8月15日,常德市出台“史上最严”规范养犬《通告》

一时间,常德城里的“狗事”成了市民最为关注的一大话题。

为助力市城区文明养犬氛围的升温,常德晚报推出系列评论,尝试以人文视角和法律思维介入公共话题,以求探索以敬畏为底蕴的城市生命观、以约束为底蕴的城市主体观、以风险共担为底蕴的城市正义观,激发和带动更多人为城市文明建设的长远发展竭忠尽智,建言献策。


系列评论推出以来,引起读者和网友的强烈共鸣。常德融媒转载后,网友纷纷留言和转发,称:

“难得见到这么理性的言论!”

“看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但观点和意见很有建设性。”

“为党媒党端引领舆论之先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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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狗患与居民自治互为“最佳试验田”

 王钦

以笔者在最普通社区生活多年的经验,治理狗患这种麻烦事,单靠公权力很难办漂亮:要么你喊破喉咙,居民置若罔闻;要么一阵风刮过,有人故态复萌;要么干脆“两张皮”,你空转、我照干,咱们就这样自欺欺人地“默契”着……

治理狗患,难就难在面太广、事太散。若要单靠公权力逐一监督、纠正不文明养狗现象,恐怕全球无一座城市能实现。而且如狗散养、狗咬人等现象,都得依据既成事实才便于实施公权力干预,而往往此时已经产生了对人的伤害,所以需要引入覆盖面更广、干预更灵活的力量与公权力形成互补,才能更好遏制狗患。

笔者认为,只有厌恶狗患却又最贴近狗患的广大群众具备上述力量,有民意护航的公权力运行起来就尤其顺畅高效,而且群众自发的互相监督是很高效的“疫苗”,会把诸多不良现象叫停、化解于未然。当然,民意可用却绝非挑起群众斗群众,民意需要一条“轨道”,将其导入法规框架并规范有序地释放能量,政府科学引导下的居民自治即有此效。

具体来说,能否引导成立奉行文明养狗公约的宠物爱好者协会?能否推选社区文明养狗劝导员?社区和学校能否以治理狗患为主题,开展未成年人公德教育、健康教育?自我管理与教育的居民自治手段不一而足,只要合法合情合理并且久久为功,自然能收效于狗患治理;更进一步看,出于扩充惠民办法的需要,尝试通过居民自治长效治理狗患,也是值得精耕的“最佳试验田”。

另一方面,常德要推行居民自治,构建完美社区,需要以解决政府和群众都高度关注的民生难点、民意焦点为突破口,才能让群众真正理解居民自治的价值,催生积极参与的自觉。自带贴近性的狗患治理议题,恰好为常德探索、推广居民自治长效机制送来了一块“最佳试验田”。

治理狗患与居民自治既然互为“最佳试验田”,那么就该发动更多的人来“精耕细作”。然而,这两件事都是做“人”的工作,而且是“人群”的工作,难度不言自明。不愿、不敢深入群众做工作的管理者,抑或鼓吹矫枉过正、道德绑架群众正当养狗权益的看客,容易对其产生“老百姓一掺和就会乱”或“麻烦事就得一刀切、全面禁养”的疑虑和论调。殊不知,没有哪一件公共事务,缺了老百姓的“掺和”,还能真正办成、办好;而凡属矫枉过正的论调,也最终会被主流民意无视。

所以,这两块“最佳试验田”还得大家一起耐心耕耘,由此得来的智慧与成果,一定会为我们每一个人带来更多的获得感和新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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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文明建设中的“非理性表达”

 罗琳

从《文明养犬倡议书》到《关于规范市城区养犬行为的通告》,两份文件的出台,时间刚好一个月。各级各部门的行动、媒体的引导、街道社区的宣传、网络的热议,常德城里的“狗事”被成功置顶,成了市民近段最为关注的一大话题。

在这场整治行动中,狗作为众矢之的,其斑斑劣迹被集中展现,被狗所伤、为狗所恼、对狗生畏的人更是有种逮住机会狠出一口恶气的痛快,言语中不仅对狗喊打喊杀,也没少对狗主人“附赠”全套讥诮和鄙视。一时之间,作为宠物的狗,在不少人嘴里成了不该养的“闲物”和该灭的“孽障”被声声讨伐。

谁都看得出来,骂狗其实是在骂人,不少反对养狗的人手持“尚方宝剑”组团上阵,将狗主人们团团围住施以训话,其中不乏道德优越感爆棚的人,口诛笔伐,恨不得狗主人在压力之下主动让渡出自由选择的权利,方才解气。

政府倡导文明养犬,而不是打击和取缔养犬,给予养犬人士的是相关权利的尊重;政府出台文明养犬的具体要求,旨在改善环境,杜绝或减少市民涉险的几率,是对公共安全和公共健康的有效重视。此举明显是在平衡养犬人和非养犬人的关系,而不是制造二者之间的情绪对立。由此,任何超出范围的过度解读,无异于“帮倒忙”;任何为己所用的借题发挥,无外乎“泄私愤”。

互联网时代,人人都有了即时获取信息和表达看法的便利,积极发言刷存在感便成了很多人的常态。然而,正是因为有了表达和传播的便利,不少非理性、不文明的声音也随之有了伤人害理的空间。这些人尚缺底子付出思考的成本,却热衷围绕热门话题,以助推文明进程的名义,有意无意发出混淆逻辑的偏激言辞,甚至夹枪带棒宣泄个人情绪,实施语言暴力,所持的立场和所主张的方式,既不公正也不自洽。

用情绪失控的过激言辞批判他人的不文明行为,相当于为了反对什么而做出了自己反对的事情,这反映出批评者自身立场和言行的相悖,其所作所为当可归为不能自洽。而简单地把养狗和其他为人称颂的事情设置成二选一的关系,由此分出高下做出价值评判,不仅因逻辑和情理的不通而有失公正,也难免被指道德绑架,很难让人照单接收。

其实,饲养宠物也是一种包含着心理需要和心理能力的审美活动。遗憾的是,基于尊重个体审美权利的审美教育,一直是我们缺乏并亟待强化的课程。这也是之所以有针对宠物狗和狗主人的攻击性言辞的根由之一。

古往今来,文明的建设始终是一个系统工程,文明的轨迹留下的不仅是物质成果,还包含了拓宽人的格局、改善人的认知的过程。文明每进一步,更多激发的是共生的温情,而不是陌生的隔阂。我们何不试着用善意取代恶意,携建设性思维参与到公共话题之中去,化身文明的元素,享受与人类社会共成长的快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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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权利的边界内兑现彼此的尊严

 谭明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把更多的钱和精力花在养狗爱狗上。这种养狗爱狗,已不再是以看家护院为目的的功利性需求,更多的是一种个性化的生活方式。这是社会进步的产物,是物质生活水平发展的缩影。试想,如果人们自己食不果腹、饔飧不济,哪会有这份闲情雅致?

因这种生活方式的存在,使养狗爱狗成了一种个人选择。这是权利的产物,不是包容的产物。养狗人只要自己想养、能养,别人再怎么不理解、看不惯,也无权剥夺。既然是一种价值选择,允许养、认可养,那么同样也应该允许不喜欢、不认同,二者都是正当权利范围内的价值选择,理应等同视之。

权利的相互冲撞,在有形与无形中形成了边界。要达成权利的平衡,就要相互恪守边界。这种恪守的背后是尊重与遵守,是不同利益者取最大公约数的过程,这也是社会治理之道。

于畏狗者,养狗者不能放任狗的野性与放肆,不能无视潜在的风险;于爱狗者,厌狗者不能漫无边际横加指责,不能企求一禁了事。为了寻求平衡,若是双方各执一词,完全不尊重和理会对方的合理诉求,就会陷入自说自话中,甚至引起更大的争议。

双方对彼此权利的尊重,对权利边界的恪守,事实上也是对自己权利的维护与保障。只要权利的边界被恪守,畏狗者大可在自己的权利空间内,不必因狗的存在而为潜在的风险担惊受怕。同样,爱狗者也在自己的权利空间内,尽可酣畅淋漓与狗同乐。双方互不干涉、各享其乐,何乐而不为呢?

我们从小就被大人教导“不要去做‘越界’的事情”。这里的界,就是界线与边界。于狗而言,能够与人类共生共存,成为伴侣型动物,而非餐食型动物,本来就是规则的产物。狗之所以能从万千牲畜中成功跻身人类社会的生活圈,是人类不断驯化的结果。作为一只灵宠,在驯化的过程中,它熟悉、遵守并适应了人类社会的规则,制造了“狗随人性”的惊喜,也上演过“狗仗人势”的情节。

其实,人类对狗的驯化从来就没有停止过,饲养者的言行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狗的做派。在爱狗者与厌狗者的权利攻防战中,狗不过是个“靶子”,有些饲养者纵享狗之乐趣,却不行管束之责,强行越界突进他人的权利领域,放任狗的行为,损害了他人的利益,直至泛滥成了激起公愤的“狗患”,最终自己给自己招来了“紧箍咒”。

狗再聪明,终究也是牲畜。它对人类社会规则的“遵守”,是模仿与驯化的结果。狗因为人的越界行为犯错挨骂,失去了尊严,归根到底是在代人受过。

权利从来都是辩证的存在。有养狗的权利,也该有管好狗的义务,义务和权利对等。切莫以为养狗是私事,它同样也是公事。

人类文明,规则与道德、尊重与尊严……都是重要的特征。在文明社会里,人类与动物是和谐共处关系,而不是敌对关系。社会对狗的接纳,不在于狗本身,而在于狗的管理人、饲养人。某种意义上说,狗品涉及人品,所以,恪守权利边界不仅是对他人的尊重,也是对宠物尊严的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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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郑乔尹

二审:黎自来   三审:姚瑶

来源:常德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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