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出台“十个一律”规定
2019-02-02 23:51
​这份文件,被当日参会的500多名党员干部称为石门县“史上最严”文件。

常德日报讯(记者 侯碧海 通讯员 李飞 蔡政)“对上级党委和县委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不学习传达、不研究部署、不贯彻落实、不及时报告、不担当作为、搞阳奉阴违、推诿扯皮的,一律对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予以免职处理和纪律处分……”2月1日,石门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该县以2019年县委1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切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责任的规定》,明确了“十个一律”纪律规定,为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责任,给各级领导干部划出“高压线”,上好“紧箍咒”。

规定明确,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过程中存在贯彻落实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力;散布传播谣言、小道消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外出不按规定请示报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不严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信访、线索查处不力;纵容放任甚至帮助他人以自己名义“提篮子”;干部队伍监管不力;不支持不配合巡视巡察、案件查办;对群众来信来访处置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等10类情形的,一律对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予以相应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这份文件,被当日参会的500多名党员干部称为石门县“史上最严”文件。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石门县委书记谭本仲要求,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对标“十个一律”,以坚强党性和更高要求带好头、做表率,全面从严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编辑:郑乔尹

来源:常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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