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
2018-06-15 11:02
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搞好配合、全力支持;严肃纪律、保持实效

常德日报讯(记者 徐睿)2月28日下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沈习淼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工作要点(草案)》。要点草案包括了总体要求、工作原则及7个方面的重点工作、46项具体内容,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共安排7次常委会会议,涉及34项议题。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湖南省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简称“一法一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对相关单位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工作、市政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开展评议,开展3次常委会工作视察。同时,草案还对立法工作、代表工作、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做了详细安排。

沈习淼对进一步落实工作要点提出要求:要抓好任务分解,进一步细化、量化,对工作数量、质量、进程进一步明确到位;要抓好工作对接,保证评议、审议水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委室、市政府相关工作部门、区县(市)人大常委会要根据工作要点提前做好相关工作准备,确保具体工作按时按质完成;要抓好跟踪督办,确保工作有布置、有督促、有检查、有落实。最后,还对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及机关工作人员提出加强学习、敢于较真、严以律己的工作要求。

本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开展评议的工作方案(草案)》。沈习淼对工作评议提出了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搞好配合、全力支持;严肃纪律、保持实效的工作要求。此外,刘德军、胡秋兰、杜鹏三位常委会委员在本次常委会上作了2017年履职情况的报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也都进行了书面履职报告。会议还审议表决了有关人事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先蒙、谭弘发、罗少挟、戴君耀、杨新辉、宋云文,秘书长万利出席会议。副市长杨成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具之,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余湘文列席会议。


编辑:董俊

来源:常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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