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电动车交通违法刻不容缓
2019-12-11 11:30

■常德融媒记者 蔡文龙

刘小满是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警员,从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宣传工作已有12年。昨日,他和记者聊起有关电动车交通安全的话题,深有感触。

近年来,用于自备拉货、快递投送、代步出行等的电动车数量急剧增长。据统计,常德市电动车保有量约100万辆,也就是说每6个常德人就有一人拥有一台电动车。由于驾驶人交通安全和法律意识淡薄,电动车“大军”成了重点交通安全隐患。

微信截图_20191213112825.png图片来源于网络

“不少电动车主的交通安全和法律意识淡薄,违规载人、逆向行驶、随意闯红灯、横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较为普遍,现已成为交通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之一。”刘小满说,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占近40%。由于电动车没有交强险,加上有些不上牌办证,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患无穷。最让刘小满担忧的是,电动车之间或电动车与行人发生事故。由于电动车主没有购买保险,现场处理、经济调解难度都很大。尤其是重伤事故,在事故赔偿方面就成了大问题。如果没有登记上牌的电动车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由于其无牌、无证,在追究法律责任方面也有很大难度,给社会带来不安定、不和谐因素。

所以,加大对电动车的交通违法整治刻不容缓。

根据多年来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实战与研究,刘小满建议我市从以下3个方面着手整治电动车的交通违法:

第一,加大宣传引导,提升市民意识。宣传部门要结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GB17761-2018),依托主流媒体和交警部门微博、微信“双微平台”,广泛宣传使用电动车的有关法律规定、路面行驶条件,引导市民正确认识“新国标”背景下电动车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和安全知识,选购符合标准的电动车,共同营造平安有序的道路交通出行环境。

第二,开展社会共治,社会齐抓共管。由于电动车涉及人群广,治理工作难度大,要切实控制电动车违法行为,减少交通事故,单靠交警部门去抓、去管,显然力不从心。今年4月15日起,《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GB17761-2018)正式实施,电动车管理有了一定的法律基础。我市要逐步形成政府总揽、部门协作、各级组织参与、职能部门监管的管理和整治氛围。比如:出台配套的电动车管理地方性法规,从根本上做到有法可依,依法管理;交警部门要严格执法,对超出电动车标准、达到机动车标准的车辆严格执法,倒逼其上牌办证和购置交强险;市场监督、税务部门加强对本辖区电动车生产质量和销售环节的监管,依法取缔非法生产企业,查封销售渠道,堵住源头,禁止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电动车流入市场。

第三,开展集中整治,教育处罚并用。采取强化日常管理和开展专项治理相结合的方法,对电动车驾驶初次违法者以批评教育为主,对多次违法者要从严处理。从严处理的手段可以采取让违法的车主观看警示片、参与路口劝导或处以罚款。建议出台并实行“市民文明行为信用记录和积分”管理办法,明文规定将电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与信用挂钩,违法人未来在买房、买车、贷款等各方面将因信用问题受到影响。


下拉至文末看相关新闻

点击下图查看相关专题

▼ 融会贯通 两会来了!▼

微信图片_20191205110923.jpg

点击下图或扫码下载常德融媒APP ▼

image.png

编辑:伍银

广告